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学校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0-10 点击数:

各系

为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校园秩序,促进学生成才和全面发展,按照《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内奖学金评审办法》要求,学校每学年对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综合表现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一次表彰奖励。现将2022~2023学年校内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学生范围

普通专科(含对口高职)2021、2020级学生

二、评定等级、享受金额及比例

(一)一等奖学金:每人2000元,按学生人数的2%评定。

(二)二等奖学金:每人1000元,按学生人数的5%评定。

(三)三等奖学金:每人600元,按学生人数的8%评定。

三、申请条件

(一)学校一等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科目;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前15%(含)。免考体育者体育成绩不作要求。

6.积极参加社会工作、文艺活动以及校内外集体劳动。

(二)学校二等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科目;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前25%(含)。免考体育者体育成绩不作要求。

(三)学校三等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科目;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前35%(含)。免考体育者体育成绩不作要求。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学校奖学金评定资格

1. 纪者或违反校纪校规并受警告以上处分;

2.有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考核不及格;

3.休学或因为其他原因不在学校而保留学籍。

学校在审核过程,发现不符合条件者,予以取消,其名额不另行替补。

四、评审程序及工作要求

(一)评审程序

1.各系按照分配的评审等级和名额,向班级下达奖学金申请名额;

2.各班级及时召开班会学习文件精神,了解校内奖学金评审政策,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如实申请,并按规定时间内由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进行初评;

3.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严格对申请学生上学年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进行审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组织评审;

4.各系严格审核班级提交的学生申请资料,结合分配的申请名额及上一学年班级学习成绩等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提出本系学校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在本系范围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奖学金等级整理汇总所有审批资料,连同《校内奖学金汇总表》于规定的时间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整理后,报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系公示结果提出学校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评审结果。学校将当年学校奖学金通过银行卡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二)工作要求

1.各系接到通知后,应将分配的名额指标及时分配到班级,指导并监督各班级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开展评审工作。

2.各系应严格按照申请条件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享受条件的情况取消享受资格。

3.评审时间进度安排:

11月20日前,各系完成校内奖学金名单公示、上报工作。




                                                               学生工作处

                           202310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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