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做好2023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挂靠学校: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发挥典型示范的激励引领作用,现就做好我校2023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校按照国家计划内招收的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爱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牢记并践行党和国家对新时代大学生的期望和教导;
(二)励志。志向高远,自愿到乡镇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优先推荐;
(三)求真。热爱所学专业,恪守学术道德,学习勤奋,态度端正;
(四)力行。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科技文化创新、就业创业实践等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勤学。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六)修德。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七)明辨。明辨是非,有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方向;
(八)笃实。在各类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创业大赛等比赛决赛中表现优秀的学生,或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取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办法
(一)各系、挂靠学校要根据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实施,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初选人员。
(二)为确保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公正合理,各系、挂靠学校要将初选人员名单张榜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各系确定人员名单后,于3月13日前统一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 http://www. sdgxbys.cn)在线填写《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备表》。
(四)学校完成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和报备工作后,经报备的优秀毕业生名单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发布和查询,并生成《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电子版)。学校下载打印《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备表》,加盖相应印章后装入毕业生档案。
四、审批程序
(一)申请。各系、挂靠学校确定学生名单,学生填写《备案表》,各系、挂靠学校审核通过后组织学生于3月13日前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填写基本信息和主要事迹。
(二)初审。各系、挂靠学校认真初审后,公示三个工作日,于3月17日前将系统数据提交学校审核;同时提交《学生成绩单》(盖教务处章)和《省级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盖系章)的电子版及纸质版。
(三)学校审核。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从系统导出《备案表》组织评审,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并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省厅核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将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行发布,并生成《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电子版),可查询下载。
(五)学校下载打印《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备表》,加盖相应印章后装入毕业生档案。
四、奖励
经审核批准、公示合格的优秀毕业生,授予“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由全省统一制式的《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电子证书,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下载)。
毕业离校前如有考试成绩不及格,以及触犯法律和校规校纪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学校负责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审批材料,并退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校毕业生就业处,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学生工作处
二O二三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