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管理规定
教室是学校实施教育教学的重要场所。为了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 教室的管理
1.学校的教室(含微机室、多媒体室等)是上课、自习和考试等教学活动的场所,是学校的重要教学资源。
2.学生工作处负责教室的调配,总务处负责座椅等物品的配备及维修。微机室由电教中心管理使用。
3.非学校计划班或假期使用教室,必须提前两周向学生工作处提出申请,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下,由分管领导批准后办理教室借用手续。
二、教室的卫生与安全管理
1.教室管理要制度健全,责任明确。各教室管理和使用班级要保持一个整洁、卫生和肃静的教学环境,使教室内清洁、明亮,并要积极配合学校检查教室卫生。
2.未经许可校外人员不得进入教室听课或自习。如发现有私自到教室听课或自习的校外人员,都要问明情况,劝其离开,必要时报保卫处处理。
3.教室内严禁违章用电,要特别注意防火、防盗,防止各类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
三、教室设施管理
1.各教室使用班级必须管理好教室的所有设施,对课桌椅、灯具、讲台、黑板、门窗、墙面、暖气片等设施都要保持完好、整洁,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教室内的设施不得随意挪作它用或搬出教室。
2.发现教室内设施丢失、损坏,管理人员必须及时追查、索赔和报修。对损坏教学设施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于相应的处罚。
四、其它事项
1.举办学术讲座及各类活动需借用教室,必须向使用教室班级所在系提出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参加人员、举办单位、使用日期,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教室。
2.借用单位必须保持教室清洁和室内各种设施完好,活动结束后,要验收交接。
3.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