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2024至2025学年助学贷款工作即将展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受理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
3.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4.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5.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二、受理时间和部门
各县(市、区)现场集中受理贷款学生申请时间为 8 月 1 日至 9 月 12 日。受理部门为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
三、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贷款最高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四、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流程
(一)首次贷款
贷款学生须注册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提交贷款申请。贷款类型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交贷款申请。具体流程详见附件《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简介》申贷流程。
(二)续贷
续贷学生应更新完善个人信息,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学生可以选择远程办理续贷,在经过人脸识别功能进行身份认证后,确认提交续贷申请。续贷申请中借款学生可简要报告个人学习,生活状况,简述对国家助学贷款、个人诚信的认识等,篇幅在100字至200字之间。各县(市、区)负责对续贷声明内容进行内容审核。
办理续贷时,需要变更身份信息和关键就学信息的,需要新增共同借款人的,仍需携带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五、贷款审批发放工作安排
1.学生贷款成功后注册。贷款学生持《受理证明》或者回执验证短信到学校报到。开学后各系收集《受理证明》,交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录入系统后,贷款流程方才完成,否则办理贷款不成功。
2.《受理证明》提交时间:新生于报道时,老生于开学一周后,实习学生可提交电子版打印或系里汇总写明班级、姓名、身份证号和验证码并盖系章后提交。
六、注意事项:
1.特别提醒:贷款学生要每年两次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及时更新电话等个人信息,以避免误期还款给个人征信造成影响。
2. 一、二年级同学可以申请第二、三学年的学费,毕业班同学不能申请。
3.休学、入伍、升本的同学,由学生或者共同借款人,持情况证明,到县区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的变更。
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设立了“95593助学贷款呼叫中心”,面向全国提供咨询解答服务。
联系人:王璀;联系电话:5136782。
附件:《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简介》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二四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