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为先、能力并重、全面发展,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3号]精神,决定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校按照国家计划招收的所有学生(不含大学一年级学生及其班集体)。
二、评选名额
根据省厅下达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数额,按照各系班级及学生数,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同时,学校可在正常推荐指标外,单列名额面向退役复学学生推荐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数分别不超过本校正常推荐指标的 10%,按四舍五入方式计算确定,不足 1 人的按 1 人计。
三、评选要求
(一)各系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
(二)各系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动员广大师生参与评选,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根据《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鲁教学字〔2016〕1号)有关规定确定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并在校内公示5天,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对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各系要认真组织候选人和候选班集体分别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见附件2-4)。上报要求:个人表格一式2份(一份交学校,一份审核通过后存学生档案),双面印制,先报电子版,审核通过后,再报纸质版。文件名:以该生姓名命名+所获奖项名称。例如:张*优秀学生。内容格式要求: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
(四)各系认真组织候选人和候选班集体分别填写《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名单》(见附5-7)。上报要求:一式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
(五)时间要求:3月14日前报送电子版,3月20日前报送纸质版材料到学生工作处919室。
联系人:王璀,联系电话:5136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