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以思想道德为核心的素质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学生工作制度建设。按照学校学生工作总体思路,研究、修订、完善学生工作制度。
二、负责对学校学生工作进行管理。对各系学生工作进行规划、指导、检查、监督、考评,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学期学生工作计划,起草年度学生工作总结。
三、负责组织安排、协调学校的学生日常思想政治工作,对学生开展校纪校规教育,道德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形势教育等。
四、负责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组织、实施辅导员、班主任培训,对辅导员、班主任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五、负责学生奖惩工作,包括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等的评定和奖励,违纪学生的处理。
六、负责学生各类奖学金的评审、管理和使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资助工作,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审核工作。
七、负责新生入学教育及军训的组织、协调工作。
八、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教育工作。
九、负责学生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十、负责国防教育和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
十一、与各系、各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好校园文化活动。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